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我单位无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即行废止。
附件:1.公共服务清单
2.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序号 | 市级事项名称 | 办 理 依 据 | 实施机构 |
1 | 项目概况及工程进度信息发布、道路封闭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及第二十条第十款“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例第35条“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工程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市交警支队 |
2 | 退还质量保证金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十四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工程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
3 | 招投标信息发布 |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八条、《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1﹞458号)第二条。 |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计划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退还质量保证金
一、办理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工程管理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三、服务对象
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通过电话申请、网络申请、书面申请、当面申请。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认真接听群众申请,如实记录申请信息,依法受理,及时办理。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 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民生大厦15层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咨询方式:0554-2603131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 机关纪检部门
监督投诉电话: 0554-260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