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7:40信息来源: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载体,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相关研讨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学习研讨活动9次,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1次,上法治课1次。申报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调研课题《以法治为引领,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已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在项目前期、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环境保障、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中心领导班子坚持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了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中心签订的各类合同,事前一律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同合法、履职依法。全年累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48项,审查率100%

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学法不少于一次;同时,机关党员干部还利用每周五政治学习,开展《招投标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全年累计开展法律学习37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年度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中心领导全年开展外出招商7次。积极做好中兴路铁路下穿、学院路铁路下穿、山南新区综合医院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环境保障工作。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加快证件办理,协调解决杆管线迁移、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等诸多堵点难点问题420余个。

四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是扎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抓早抓小、走深走实,重点工程施工环境不断优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淮南、法治淮南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抓好宪法学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集中采购了一批《宪法》读本分发给机关全体人员,让大家认真阅读学习;悬挂多张宣传解读画册于单位走廊两侧和会议室中,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在中心门户网站上编发《宪法》知识解读,方便干部职工学习。同时,我们按照《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 “一月一法”活动,给每位干部职工配发学法手册,并组织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全年撰写心得体会34篇。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谢家集区谢三村街道金石社区、潘集区高皇镇段湾村开展“送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讲《刑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典型案例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坚持学考结合邀请安徽理工大学教授、中心法律顾问等举办法治讲座,全年开展普法教育13次。根据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开展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同时,中心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测试活动,参与率100%

三是强化资源共享。在中心网站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建设领域、民生领域等与城市发展、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全年共发布政策法规42项,既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又推动了法规资源共享。

三、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依法推进安全生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节点地毯式排查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专人督办,限期整改,全年整改安全隐患107处,整改率100%。中心连续13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中医院迁建项目被评为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是依法推进质量管理。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条例,切实抓好工程品质管控,特别是针对山南综合医院、市中医院迁建等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项目,强化现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工程质量,市中医院迁建项目被评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工地。

三是依法推进造价管理。制定出台《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变更审核管理办法》、《项目审计管理规定》等4项管理制度,提高了重点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依法推进环保治理。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抓好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治理工作。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中心领导坚持常态化深入各在建项目,督导检查 “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受到市有关部门通报表扬。

五是依法推进合同管理。树牢合同意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条例,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同时,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其到岗到位、履职尽责,累计约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11人次。严把合同关,对市政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完善,累计制定规范化合同文本4套,提高了重点工程合同管理的权威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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