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市财政局大楼15楼,邮编:232001,联系电话:0554-2681515,电子邮箱:0554dj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以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为载体,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我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政务公开人员。同时根据我中心政务公开的相关职责,制定《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细化责任目标,通过制度保证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各项工作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一)主动公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根据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日常工作、专项工作、重点工作等,分栏目、分类别突出公开一批基础性信息,保障单位信息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同时依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产生的信息,依托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平台,有针对性的公开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让群众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了解重点工程建设情况。2020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门户网站总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9条,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得到全面的反映。
疫情防控公开情况。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部署,我中心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信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安排下沉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基层防疫工作。
政策发布解读情况。今年以来,我中心加大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负责人政策解读、其他解读,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8条,并将相关政策解读与对应文件进行链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中心主要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任务,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目录,坚持每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我中心最新建设进展对外发布。
及时公开市民关注的相关信息。结合部门职能,按照省、市级相关规范要求,对决策公开、回应关切、精准扶贫情况、违规违约处理等栏目定期更新上传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严格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监督方式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中心基础类信息进行排查梳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中心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统计报表编制报送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本着“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网站信息审核员”三级审核制度。
(四)平台建设。一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全部公开;凡是符合申请公开的公文,符合申请全部公开。二是加强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建设,中心门户网站实现了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联动互通,联网运行,具备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步推送的功能。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设立宣传栏、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丰富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扩大了公开受众群体,提高了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严格抓好各类专项栏目信息,对招标采购、精准扶贫、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明确相应的责任科室以及责任人,定时对栏目信息公开内容进度检查,督促责任科室按时汇总信息,同时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制度保障,用制度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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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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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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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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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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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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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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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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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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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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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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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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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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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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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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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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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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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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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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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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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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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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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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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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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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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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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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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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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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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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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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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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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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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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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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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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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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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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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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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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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成了年度公开任务,切实将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了公开,但是对照高标准严要求,在有些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二是少数专项工作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抓细抓好公开内容质量。我中心将以项目建设信息为基础,督促单位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各类有意义、高质量的公开信息,由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审核后,并及时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符合公开权限,确保公开质量。
跟紧跟严信息报送时限。我中心将加大对报送信息的审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各个栏目公开时间做好时间规定,督促相关报送科室落实公开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审核发布,确保群众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2021年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将继续立足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及时回应民众关心关切问题,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与质量,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