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领导解读《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全过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08 17:03信息来源: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经淮南市第17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年3月,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我中心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结合中心实际,梳理总结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经验,研究起草了《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全过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中心的造价管理工作,提升了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规范了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使招标控制价、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更加制度化、流程化,构建了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体制,标志着我中心项目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推进工程管理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我中心在研究起草《暂行办法》的过程中,全面梳理总结了历年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经验,同吸纳学习了中央、省市的新文件、新政策、新规范,先后同我中心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交流讨论如何更好的进行造价管理工作。为使《暂行办法》更科学合理,指导性、操作性更强,不但征求了中心各业务科室的意见,并面向中心在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3月13日,中心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暂行办法》,2023年3月29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正式印发《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明确职责,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五、主要内容

明确了我中心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四个阶段的责任划分及工作流程。一是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明确设计任务、推行限额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压实设计单位责任,从源头上加强造价控制。二是交易阶段的造价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加强第三方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清单控制价编制质量,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三是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明确了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的流程。四是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管理,规范了竣工结算申报流程,明确了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采用初审和复审相结合,提升结算审计质量。

六、创新举措

一是推行限额设计,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效益评价,优化设计方案。二是规范合同条款,在合同中对造价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三是推行复审制度,对竣工结算进行二次审核,提高工程价款结算质量。

七、保障措施

是加强造价咨询企业管理,针对工程咨询业务特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成果文件编制,压实企业责任。二是加强违约处罚,对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追偿,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三是加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解读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0554-260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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